欧式起重机使用作业具体规定:
1、风力达到5级以上或回转刹车失灵或起重臂定位较困难时,严禁欧式起重机作业。
2、欧式起重机司机每班作业前,必须检查回转刹车、回转限位是否可靠。
3、吊物起升时,在吊物离地30~50cm左右应作停顿,欧式起重机指挥应对吊物绑扎情况进行检查。
4、欧式起重机回转或变幅时,吊物临近道路、临时设施、交叉区域前,必须注意观察并提前减速,吊物不得超过工地围墙。
5、每班作业后,欧式起重机后吊钩应停置在起重臂10m幅度内、距起重臂垂直距离2~3m,吊钩不得悬挂吊物、吊索。在下班后,欧臂采用欧式起重机吊钩固定在已经设置的锚固桩上,防止晚上起风使欧臂自然移动。
6、夜间保持欧式起重机红色障碍灯开启。
7、欧式起重机在两欧交集区域作业内,应遵守以下规则。
(1)低欧让高欧:安装高度相对较低的欧式起重机在回转前应先观察高欧运行情况在进行作业。
(2)后欧让先欧:两欧同时在起重臂交叉工作区域内作业时,后进入该区域的欧式起重机应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欧式起重机。
(3)动欧让静欧:在进入两欧起重臂交叉作业区域内作业时,正在运行的欧式起重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欧式起重机。
(4)轻车让重车:两欧同时运转时,起吊重物较少(相对于欧式起重机本身起重特性)的欧式起重机,应主动避让起吊物较重的欧式起重机。
(5)客欧让主欧:当欧式起重机进入另一台欧式起重机主要作业区域时,应主动避让该欧。
8、作业过程中,发生其中一台欧式起重机钢丝绳与另一台欧式起重机相缠绕后,应立即停止制动,通知维修人员解除缠绕后方能动作。